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发布了《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录取计分科目和分值
录取计分科目采用“4+4”模式,除语数英和体育与健康科目四科外,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 4 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同时,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 8%。具体的录取计分科目设置如下:
图源佛山市教育局
二、理化生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
2023年前,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记入考生综合素质表现评价,不与录取挂钩。
自2023年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报考提前批学校必须达到3个C级或以上,其他批次暂不作要求。具体操作考试方案另行公布。
3个单科考试成绩以 A、B、C、D 四个等级形式呈现。
其中优秀为A级,良好为B级,达标为C级,考试不达标或缺考为D级。
三、考试方式
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现场测试、口试、 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计算机辅助测试等多种方式。
1、语文、数学、 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
2、理化生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主要采取现场测试的考试方式;
3、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考试方式。
4、逐步探索英语听说考试,从2021年起入学的初一学生实施英语听说考试,代替英语听力考试。
四、成绩呈现
五、考试时间
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 定,一般安排在学年(期)末进行,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其中由省统一命题科目的 考试时间由省确定。
1、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
2、音乐、 美术、信息技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
3、语文、数学、英语、 道德与法治、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历史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4、体育与健康考试单独组织实施。
六、指标生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七、自主招生占比
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八、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分值
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地方性鼓励性加分项目,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相关特长和表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